2009年11月30日 星期一

費鴻泰的Full 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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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芬 周:「同花打不打得過 Full House?」
大軍:「同花打得過 Full House,除非你老爸變成了兔子」
史蒂芬 周:「那如果同花再加上順子呢?」
三叔:「哇!同花順」
史蒂芬 周:「我老爸不但會變成兔子,還會跟你老媽結婚生子,所以才會生出你這獨眼龍的兒子」


國民黨立法委員費公鴻泰,米國肯塔基大學統計博士,就日前台大經濟系教授劉錦添主持「全球化研究計畫」所公佈之ECFA民調在立院質詢中選會主委賴浩敏,是否違反選罷法第53條第2項「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之規定,該黨並且質疑劉錦添是蔡英文的姊夫,其假借學術之名,行變相助選之實,問卷設計又違反學術規格.....

上述荒腔走板行徑,不禁令人懷疑這些人腦袋是不是裝屎,若依法論法,藍營到底看不看的懂白紙黑字寫什麼?ECFA民調與候選人或選舉何干?縱使民眾對於ECFA或馬騜的看法,與執政黨有關,如何論證此一評價,會影響其投票傾向,進而影響選舉結果?

至於洪秀柱批評:
該調查以誤導民眾的內容歪曲ECFA,利用學術包裝政治動機,利用研究美化選舉奧步,就是要誤導選舉,而且民調結果原本應該在下個月公布,卻提早在選前發布,而且只獨挑一、兩項,讓台大變成選舉工具。
那就更好笑,到底是誰誤導民眾?政府做引導式民調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請參見前文(ECFA沒內容,51%的民眾在支持什麼?)不再贅述,免得佔用各位朋友寶貴時間。

此外,不能公佈民調,那選舉預測結果呢?未來事件交易所目前預測2009年縣市長選舉:11月27日,中選會要不要處理?怎麼處理?

所以這裡有一個疑問,為何選罷法要禁止選前十天公布選舉民調?別的國家有類似的規定嗎?這是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主任鍾庭耀博士多年前曾經刊登在聯合報上的投書:
根據世界民意研究學會在1996及2002年進行的兩次全球性研究,在2002年研究涵蓋的66個國家之中,36個(即接近55%)對選舉民意調查沒有任何限制。當中,南非完全取消之前42天的限制,印尼則取消之前21天的限制。至於仍然存在限制的國家,則較多在兩次調查期間縮短禁制期限,包括法國把禁制期由7天減至1天、葡萄牙由7天減至1天、波瀾由12天減至1天、土耳其由30天減至7天、加拿大由3天減至2天等。台灣號稱民主社會,是否也要參考一下國際社會在這方面的發展和論據?...筆者居住的香港社會,對選舉前的民意調查沒有限制,與上述調查中36個國家看齊,當中包括英國、美國、德國、日本等民主國家,使筆者感到非常驕傲。香港是一個重視自由和法治的社會,民主發展尚屬初階,但發表民意調查的自由程度就超過台灣。
原來台灣比一些民主發展相對緩慢的國家還不如,真不知道當初選罷法第53條是哪個蛋頭建議的。事實上直到選舉前,各政黨不但繼續做選舉民調,部分人士還會用來作為散發耳語、棄保操作等,那麼誠如前述鍾庭耀博士所言,與其容忍各式各樣奇奇怪怪的選舉文宣廣告充斥,為何不允許至少還有規範(選罷法第53條第1項)的選舉民調繼續發佈?延伸閱讀
大紀元:馬英九脫口公佈民調 疑涉違反選罷法(這篇訪問了一位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教授左宗宏,個人同意觀點角度,但不同意其部分內容)
自由:ECFA民調遭質疑 劉錦添:學術研究無關選舉
吳統雄:民意調查與選舉新聞(PDF檔)
吳統雄:族群意識二十五年來的變遷與探討
AAPOR:Election Polling Resources (不識AAPOR,別說你是搞民調的)

2 則留言:

  1. 中評社:“立委”費鴻泰痛批,這份研究計劃不僅不嚴謹,而且非常惡劣,一個學術單位的民調,竟然還調查父母是哪個省籍,他從未看過這樣的做法...

    這是最好笑的一段,好像某綠營議員或是立委也鬧過同樣的笑話,如果不能問省籍,那麼"選舉研究"或"台灣民主季刊"或"問題與研究"...一狗票台灣政治學科期刊都可以停刊了,自己不知道的就以為別人也不知道,這大概也是跟藍營扯上關係者的共通特質,例如某姓名為兩種顏色的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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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無差別大哥
    這文段落分明 論述上很有層次(莫非有高人指點?)
    只是駑鈍如我 可否可說明置首的斜體字與本文的關連
    至少應在正文第一段結束前 提一下吧
    不然 可惜了那些美女圖和隱喻的用心良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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